10月16日,商务部、科技部发布公告,拟修订《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》,增列部分人工智能、生物医药、光伏技术,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同步对相关技术实施出口前登记管理。
40项技术,23项事关AI
此次征求意见涉及人工智能、生物医药、光伏三个领域40项技术。其中人工智能领域包括大模型、智能体、算力集群、信息处理相关23项技术;生物医药领域包括细胞和基因治疗、小核酸药、病原微生物相关5项技术;光伏领域包括多晶硅制造、硅片制造、电池制造相关12项技术,管理范围还包含承载相关技术的关键和核心设备。
在40项拟增列技术中,拟禁止出口14项,包括人工智能驱动的恶意代码生成与变异技术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细胞和基因治疗技术工艺平台、钙钛矿及叠层电池组件生产技术等;拟限制出口26项,包括人工智能辅助漏洞挖掘技术、单线产能≥3万吨/年的多晶硅工程技术等。
开源不纳入,划出"安全线"
值得注意的是政策的"有管有放"。对已通过开源、发表学术论文等方式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,不纳入管理范围;对人工智能类技术开源、中国企业在境外自建自营算力中心、赴境外开展芯片流片制造等情形,适用自动许可等便利措施,基本实现"即报即出"。
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强调,此次修订是技术贸易管理的常态化工作,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、地区或实体。判别"出海"情形是否属于技术出口管理的核心,在于是否涉及限制类技术从中国境内向境外转移——而企业利用限制类大模型对外提供API调用、SaaS应用等情形,不属于大模型技术出口管理范围。
征求意见期为10月16日至11月15日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目录正式修订实施之日,技术出口经营者在出口所列技术前,需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登记。